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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永平工商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全校班際拔河競賽辦法

一、主    旨:培養學生基本體能、鍛鍊強健體魄及推展全民體育,並加強學生間互動精神培

              養團隊精神,活動的參與中,發展內省智慧,體會生命的意義,生活的樂趣,

              更充分展現自我潛能,並透過團隊競賽,培養團隊合作與人際溝通的技能。

二、競賽項目:拔河比賽。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協辦單位:一、二、三年級導師。

五、競賽日期:1071217開始。

六、競賽地點:本校後操場(因無室內場地如遇雨天賽程將順延辦理)

七、參加單位:以班為單位,每單位必須參加一隊,若班級女生人數達參賽人數資格者可增加報女生組,並不得棄權,每班選手並為本班學生(如有特殊原因請至體育組報備)

八、分    組:1.一年男生組、女生組。2.二年男生組、女生組。3.三年男生組、女生組。

九、競賽規則:採三戰兩勝制,先勝兩場者即獲勝,每場比賽時間一分鐘。

十、報名日期:107125()放學前,各班將報名表繳至學務處體育組(逾期繳交將取消報名資格。

十一、抽籤日期、公佈比賽時間:126()中午1215學務處前進行抽籤,若班級代表未到者,由體育組代為抽籤,不得異議。賽程表則於1210()公佈於學務處前公佈欄。

十二、報名方式:每隊16名,候補1~4名。

十三、獎勵:取各組前5名,第1~2名記小功一次並頒發獎狀;第3~4名記嘉獎兩次並頒發獎

            狀;第5名記嘉獎一次並頒發獎狀。

十四、注意事項:

1.報名註冊後即應參加比賽,不得無故棄權。

2.運動員在比賽期間,請遵守秩序及服從裁判,遇有異議請向裁判說明。

3.所有比賽人員需著本校運動服、運動鞋參賽,未按規定者以棄權論。

4.進行比賽時不准打赤腳參賽及任何止滑之物。

5.拔河比賽若有放繩之行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則取消比賽資格。

6.比賽中有人受傷,可由候補人員替補<換邊時始可替換>

7.比賽前至檢錄場集合檢錄,唱名三次不到者即取消資格,不得異議。

8.比賽進行中,比賽人數經由體育教師及公差確定無誤,主審鳴笛後即開始比賽,

  途中不得更換比賽選手,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9.比賽進行中,若主審因特殊因素途中暫停比賽,則依特殊情況其需取消資格或重新

   比賽由主審判定之。

10.為求班級榮譽禁止混班參加比賽,若經檢舉查證後(比賽進行中)將取消比賽資格。

十五、主審(口令)手勢、握繩法:

       1.「舉繩」口令時選手雙掌向上緊握繩子。

2.「拉緊」使繩子充份伸展或繃緊狀態,調整中心線,選手隨著主審動作指示將自己的

隊伍快速移動,使比賽隊伍對齊中心線。

4.「預備」此時選手靜止不動,保持繩索拉緊狀態。

5.「開始」主審鳴笛時比賽開始進行。

十六、特殊規則:

1.  比賽進行時,預備選手及該班啦啦隊如未守秩序(叫囂或罵三字經)影響比賽,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將取消該班比賽資格。

2.  若因比賽發生糾紛或打架事件(比賽前、比賽中、比賽後),一律取消兩隊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罰責。

3.  若比賽進行中,違反運動員精神(不服判決、對裁判不敬、放繩……等),將取消該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罰則。

4.  比賽時,請絕對服從裁判之判決,不得與裁判爭議,違者將取消該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罰則。

5.  若嚴重違反運動道德除上述罰則外另取消該班本年度所有體育競賽參賽資格由體育組開會決定之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臨時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