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永平工商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全校班際拔河競賽辦法
一、主 旨:培養學生基本體能、鍛鍊強健體魄及推展全民體育,並加強學生間互動精神培
養團隊精神,活動的參與中,發展內省智慧,體會生命的意義,生活的樂趣,
更充分展現自我潛能,並透過團隊競賽,培養團隊合作與人際溝通的技能。
二、競賽項目:拔河比賽。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協辦單位:一、二、三年級導師。
五、競賽日期:107年12月17開始。
六、競賽地點:本校後操場(因無室內場地如遇雨天賽程將順延辦理)。
七、參加單位:以班為單位,每單位必須參加一隊,若班級女生人數達參賽人數資格者可增加報女生組,並不得棄權,每班選手並為本班學生(如有特殊原因請至體育組報備)。
八、分 組:1.一年男生組、女生組。2.二年男生組、女生組。3.三年男生組、女生組。
九、競賽規則:採三戰兩勝制,先勝兩場者即獲勝,每場比賽時間一分鐘。
十、報名日期:107年12月5日(三)放學前,各班將報名表繳至學務處體育組(逾期繳交將取消報名資格。
十一、抽籤日期、公佈比賽時間:12月6日(四)中午12:15學務處前進行抽籤,若班級代表未到者,由體育組代為抽籤,不得異議。賽程表則於12月10日(一)公佈於學務處前公佈欄。
十二、報名方式:每隊16名,候補1~4名。
十三、獎勵:取各組前5名,第1~2名記小功一次並頒發獎狀;第3~4名記嘉獎兩次並頒發獎
狀;第5名記嘉獎一次並頒發獎狀。
十四、注意事項:
1.報名註冊後即應參加比賽,不得無故棄權。
2.運動員在比賽期間,請遵守秩序及服從裁判,遇有異議請向裁判說明。
3.所有比賽人員需著本校運動服、運動鞋參賽,未按規定者以棄權論。
4.進行比賽時不准打赤腳參賽及任何止滑之物。
5.拔河比賽若有放繩之行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則取消比賽資格。
6.比賽中有人受傷,可由候補人員替補<換邊時始可替換>。
7.比賽前至檢錄場集合檢錄,唱名三次不到者即取消資格,不得異議。
8.比賽進行中,比賽人數經由體育教師及公差確定無誤,主審鳴笛後即開始比賽,
途中不得更換比賽選手,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9.比賽進行中,若主審因特殊因素途中暫停比賽,則依特殊情況其需取消資格或重新
比賽由主審判定之。
10.為求班級榮譽禁止混班參加比賽,若經檢舉查證後(比賽進行中)將取消比賽資格。
十五、主審(口令)手勢、握繩法:
1.「舉繩」口令時選手雙掌向上緊握繩子。
2.「拉緊」使繩子充份伸展或繃緊狀態,調整中心線,選手隨著主審動作指示將自己的
隊伍快速移動,使比賽隊伍對齊中心線。
4.「預備」此時選手靜止不動,保持繩索拉緊狀態。
5.「開始」主審鳴笛時比賽開始進行。
十六、特殊規則:
1. 比賽進行時,預備選手及該班啦啦隊如未守秩序(叫囂或罵三字經)影響比賽,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將取消該班比賽資格。
2. 若因比賽發生糾紛或打架事件(比賽前、比賽中、比賽後),一律取消兩隊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罰責。
3. 若比賽進行中,違反運動員精神(不服判決、對裁判不敬、放繩……等),將取消該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罰則。
4. 比賽時,請絕對服從裁判之判決,不得與裁判爭議,違者將取消該比賽資格並依校規處理罰則。
5. 若嚴重違反運動道德除上述罰則外,另取消該班本年度所有體育競賽參賽資格由體育組開會決定之。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臨時公佈之。